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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7日在武义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世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忠实履行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司法为民,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做好武义新时代答卷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以扫黑除恶为抓手,以推进平安武义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436人、提起公诉830人,同比分别上升17.7%25.7%。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案件会商机制,涉黑涉恶犯罪批准逮捕68人,提起公诉25人。认真办理全省首批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陈某等39人涉恶聚众斗殴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9个,切实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全力办理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包括吴某某等106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朱某某等34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施某某等24人串通投标案,办案中注重侦查引导,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质量。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联合县工商联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题座谈会,深入走访调研民营企业25家,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研究制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职务侵占、诈骗、合同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共办理1212人。坚持宽严相济,慎重办理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企犯罪案件3743人,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采取非羁押措施14人,不起诉6人。

主动参与各项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五个年”活动、“清廉武义”建设等中心工作要求,切实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助推武义高质量发展。根据统一部署,由院领导带头,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参与做好旧城改造、行政村规模调整等重点工作。制定“建设清廉检察服务清廉武义建设实施计划”,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衔接,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69人,均已提起公诉。助力防范化解风险,从严办理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8人,涉及被害人300余人,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助力惠农扶贫,办理惠农领域骗取国家补贴的诈骗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67人;对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6万元。助力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针对污染环境等犯罪批捕11人、起诉17人、立案监督4人;针对扬尘、工业废气污染等治理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对26个在建工地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加大“低散乱污”整治力度,全力守护我县蓝天、碧水、净土。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对达成和解、有效退赔的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轻从宽处理,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22人,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升级打造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推行线索举报、控告申诉、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5110人次,息访息诉30人次。依法办理非正常上访人员蒋某某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加强调研分析,促进矛盾化解,结合“大调研”活动,排查梳理各类问题22条,研究对策建议,《我县固体废物倾倒处置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等4篇调研专报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

二、聚焦监督主业,彰显司法权威有新作为

强化侦查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25人,其中立案监督涉黑涉恶犯罪36人;监督撤案36人,追诉漏犯2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严把案件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5人、不起诉3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针对7个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5次,涉及犯罪嫌疑人143人;针对违法侦查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对1起违法取得的有罪供述按照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有效促进侦查执法规范。雷某某盗窃案和蒋某某等人诈骗案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强化审判和执行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刑事判决中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提起抗诉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3件,采纳抗诉意见但维持量刑1件,其中一案被告人原判有期徒刑36个月改判为10年。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其中35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向法院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12份,对1名严重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执行收监。强化非诉执行监督,针对积压未执行的21件行政处罚案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已执行完毕12件,该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在孙某某涉黑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追缴非法所得;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就合力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提出意见。

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与15个行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络协调等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推进月”“五个一”活动,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开展举报宣传日活动,提高社会知晓度,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运行。突出办案质效,聚焦精准服务、破解难题和民生保障,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督促取缔6家非法碎石场和2家非法小冶炼,督促整治14家违规外卖商家及16所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食品摊贩,督促整治非法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倾倒点6个,清运固废垃圾2.3万吨,督促税务部门开展清税行动,清缴欠税5635万元。

三、聚焦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效有新动力

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强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2人,按程序遴选4名员额检察官。着力优化检察官办案组织,新组建检察官办案组2个,招录司法雇员8名,有效整合办案资源,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建立落实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检察官办好案、办精品案,7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牵头完成政法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工作,逮捕协同率和起诉协同率均为100%

深入实践修复性司法。深化“依法惩处+修复补偿+源头治理+教育预防”一体化监督模式,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出台《关于适用修复性司法处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展案件适用范围和适用结果。加大修复性司法工作力度,以公诉环节为着力点,督促符合条件拟作从轻处理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社会服务等方式,让受害人得到救济,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同时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拓展到“谁犯法谁普法”。全年共对106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修复性司法,犯罪嫌疑人累计社会服务2544小时,发放普法传单5300余份,修复受损基本农田和林地共21.8亩。

构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司法保护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人、起诉10人,对2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不捕率40%;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35人次。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6所学校举办法治讲座10场,覆盖学生7600余人。维护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对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和心理辅导80余人次;通过协调,帮助1名被大学拒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入学。

四、聚焦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建设有新气象

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政治立检,通过浙检大讲堂、周一夜学、党支部主题活动日等形式,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当好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排头兵。注重人才培养,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20余人次;出台新老干警师徒结对方案,做好传帮带。狠抓纪律作风,制定实施《院领导带班轮值开展督察工作办法》,针对办案纪律、保密安全、值班考勤、窗口接待等开展检务督察8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利清单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推动员额检察官依法履职。落实领导干部办案通报制度,强化带头办案意识,4名入额院领导共办案223件。强化检察官案件管理统筹,建立监控日志和台账,评查各类案件179件。建立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不捕、不诉案件的备案审查,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推进司法公开,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视察活动5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庭审观摩指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公开网上程序性信息841条、法律文书551份,接待律师查阅复制案件材料316人次。加强检察宣传,推进检务公开,通过“武义检察”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5条,省级以上媒体采用53篇,1件新闻作品获评全省检察好新闻一等奖;11篇信息被省级以上采用,获评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2018年,面对检察转型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我们改革创新、担当实干,检察工作实现“三大转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13项,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7人。成绩与荣誉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检察改革之后,对社会治理的贡献率和影响力有待提高,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不相协调;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监督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尤其民事行政检察转型力度不大,与深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的新任务不相协调;三是队伍素质能力还存在短板,与打造高水平过硬队伍的新要求不相协调。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根据县委和上级院的部署,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主题,聚焦法律监督主职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努力为武义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大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服务保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伞破网”力度,依法惩处各类网络犯罪,深化民生检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落实《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发挥不起诉、量刑建议和全程监督等职能,确保及时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助力平安武义建设。

二是注重固强补弱,推进主责主业全面均衡发展。按照上级院部署,做好刑诉法赋予的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升侦查和审判监督水平。转变“重刑轻民”监督理念,加快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建立健全案件及时发现、有力查处机制,整体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水平。重点围绕民生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项监督,提升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刚性,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智慧检察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保障,以绩效考评为指导,全方位打造武检特色品牌。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功能,主动对接8890、行政执法部门及综合治理平台,拓展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新模式,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坚持自强自律,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个过硬”队伍。聚焦能力短板,积极开展检校合作、人才引进,持续强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促进年轻干警成长成才,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和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司法、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献上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