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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汇·武义篇】当姐弟过户了一辆玛莎拉蒂后……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说到“洗钱”这个词,我们脑海中总是呈现出香港警匪、金融黑手等电影里的桥段,通过一系列复杂操作将黑钱洗白。然而,随着犯罪手法的不断变化,“洗钱”很有可能就存在于我们身边。你可能想不到,日常轻描淡写的“我以为”,就会让自己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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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陈某(另案处理)带着妻子李某来到某家汽车销售公司,用其非法集资项目所得钱款,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售价80多万元的玛莎拉蒂牌越野车。李某在明知购车钱款来源于非法集资项目的情况下,仍同意将车辆登记在其名下。

没过多久,陈某借新还旧的套路难以为继,非法集资平台的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他的犯罪事实即将暴露。可陈某没想凑钱还款,只想转移名下资产来逃避日后的追缴。陈某授意李某以虚构债务的方式,将这玛莎拉蒂以“抵债”为由过户给李某的弟弟王某,想以此“保住”这辆车。王某在得知实情后,二话没说就答应了,陪同姐姐前往车管所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事后,陈某还伪造了一张欠条让李某交给王某,以备“不时之需”。车辆过户后不久,陈某与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携款潜逃。案发后,面对公安机关的传讯,三人仍以“借款”、“抵债”为借口企图蒙混过关,不愿上缴车辆。

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终究只是“掩耳盗铃”。2021年12月,武义县检察院以李某、王某构成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王某均构成洗钱罪,二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案也是我县首例洗钱案件。

检察官说法:

也许是一念之差,也许是不以为然,又或是碍于情面,就可能沦为不法分子的“垫脚石”,成为“黑”钱变“白”的“工具人”。千万不要贪图蝇头小利,更不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增强法治观念,认清洗钱行为,警惕洗钱陷阱,远离洗钱犯罪,打好反洗钱的金融保卫战,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同时,要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如何避免陷入洗钱陷阱?牢记“四不要”原则:

不要随意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不要随意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别人提现;

不要参与网络洗钱。